第861(2/4)
除此之外,当时的大型反潜鱼雷最大航速只有三十五节,而当时先进的“洛杉矶”级攻击型核潜艇水下航速却达到了三十二节。
这意味着鱼雷在一定远的距离上发起攻击,达到了极限航程也无法对“洛杉矶”级攻击型核潜艇构成威胁。
要知道当时这种鱼雷的服役时间比“洛杉矶”级攻击型核潜艇还晚,正所谓还未服役就已经落后了。
为弥补我国在轻型鱼雷发展上的不足,以及航速航的不足,我国开始独立研制轻型反潜鱼雷,一款可以在水面作战舰艇和反潜直升机上搭载,航速超过四十节,制导方式更先进的反潜鱼雷。
然而,以当时的技术,研制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轻型反潜鱼雷绝非易事。
这项技术,直到今天也只有少数国家具备研制能力。
同时当时的我们还缺乏技术积累,在此之前我们的鱼雷都没有导引能力,命中率较低,且控制较难。
特别是需要低空接近目标进行投放,使得投放飞机的生存能力大幅度下降。
要知道,当时较为先进的鱼雷射程已经可以涵盖几公里到几十公里的范围,甚至不需要鱼雷,就连高射炮也能对投放鱼雷的飞机构成威胁。
所以我们当时虽然有鱼类,但事实上基本不可能接近投弹。
于是当时虽然有鱼雷在服役,但其实军事实力并没有太大的提升,更没有为当时的反潜作战能力得到有效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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