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上诉!上诉!上诉!(2/5)
大家松了口气。</p>
情况很坏,但毕竟不是最坏。</p>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又名巡回上诉法院,是美国联邦司法系统的上诉法院。</p>
联邦上诉法院主要裁定来自于其联邦司法管辖区对于地方法院判决的上诉。</p>
米国体制奇葩,联邦权力不大,各州权力不小。</p>
初审法院都是各州司法机关,上诉则依靠全国十三个联邦巡回法庭来解决,每个巡回法院负责若干州。</p>
所以初审(州)-上诉(联邦)-终审(州/联邦),这个富有特色司法管辖制度在全世界大概也是独一份,充分说明了州政府和中央联邦政权的不信任以及对立无处不在,从行政到司法到立法。</p>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区上诉法院是一个有优良传统的重要法院。</p>
其的司法管豁区包括整个纽约州、康涅狄格州和佛蒙特州。</p>
由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只复查上诉案子中极少一部分,美国的联邦上诉法院出于实际的原因,就成了大部分刑事诉讼被告的终审法院。</p>
第二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中不乏法界巨擘,如勒尼特汉德,约翰·哈兰杰罗姆·弗兰克和查尔斯·克拉克都出自第二巡回区。</p>
法院位于纽约市的联邦法院大楼17层,风景极佳能够俯瞰布鲁克林大桥和华尔街的金融中心,任何进入其间的人都会感受到庄严肃穆,平白无故的生出了几分对法律的敬畏之情。</p>
法院有九位现职法官及几位资深法官,由他们轮流担任由三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p>
复审案件的法官组成是高度机密,只有开庭辩诉前一两天才会透露。</p>
这么做的原因是为防止律师为适应法官人选而相应地选择他们的辩诉策略。</p>
这使进行上诉的律师任务更为艰难,更富挑战意味,因为每一位法官的法律观点、做派,特别是在刑法和宪法领域中迥然各异,对某个法官胃口的辩诉在另一个法官看来可能一无是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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